雷克萨斯ES 300事故终判 德州法官将丰田赔偿金降
讯 据外媒报道,当地时间10月30日,美国达拉斯法院表示,由于德州的惩罚性赔偿上限,初审法院陪审团将丰田汽车公司和丰田汽车销售公司给雷克萨斯事故家庭的赔偿金额从2.43亿美元减至2.08亿美元。之前,该法院发现由于雷克萨斯ES 300存在缺陷,导致该家庭的两个孩子在2016年9月的追尾碰撞事故中遭受严重的永久性伤害。
Frank L. Branson律师事务所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今年8月,陪审团经过了8个多小时的研讨,最终发现ES 300的前排座椅非常危险,且丰田汽车没有就这些危险发出警告。陪审团一致认为,丰田汽车公司和丰田汽车销售公司的行为构成了重大疏忽。
该律师事务所在一份声明中称,该家庭的法律团队出示的证据显示该车的前座后部存在工程、设计和结构缺陷。此外,丰田汽车在事故中有意识地选择以牺牲后排座位乘客的安全为代价,从而保护前排座位的乘客。
该律师事务所称,事故发生在2016年9月,当时Benjamin和Kristi Reavis带着孩子们正在达拉斯中央高速公路南行。该夫妇的3岁儿子和5岁女儿坐在后排儿童安全座椅上。其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被一辆本田Pilot碰撞后停了下来。车辆尾部碰撞导致前排座椅出现故障,并倒塌到儿童座椅中,导致儿童头部严重创伤及其他部位受伤。
丰田发言人向外媒表示,“虽然我们尊重法院的判决,但我们认为判决存在严重失误。我们期待为新审判向初审法院提供补充文件,并在必要时进行进一步审查。”
该发言人还表示,丰田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交通工具,公司缅怀任何涉及该公司车辆事故的人员。该公司仍然相信,这些伤害是由严重碰撞造成的,而不是2002年款雷克萨斯ES 300的设计或生产缺陷造成。原告律师Branson向外媒表示,最终判决是公平的。
本文版权为盖世汽车所有,欢迎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