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万老旧营运车年底前淘汰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交通运输委获悉,该委已编制完成《深圳市老旧营运客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7~2020年)(征求意见稿)》,目前该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2018年12月3日前反馈至该委。
据悉,《办法》所称老旧营运客货车是指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的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营运类汽油客货车、2007年7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且排放标准高于国Ⅱ的营运类汽油客货车、国Ⅲ排放标准的营运类柴油客货车、经技术鉴定为环保关键部件缺失且未进行技术改造的排放标准高于国Ⅲ的营运类柴油客货车。提前淘汰是指在国家强制报废标准年限提前一年以上(含一年)进行淘汰,淘汰方式包括因报废办理了注销登记和转出淘汰。
深圳市老旧营运客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范围为2017年7月1日(含)后具有深圳市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运营客货车。车型包括中型载客车、大型载客车(含特大型)两类老旧营运客车,以及普通货车、自卸货车、集装箱牵引车、罐式车、危运车、专项作业车、搅拌运输车七类老旧营运货车。
交委在《办法》编制说明中称,补贴标准制定将遵循以下原则:以营运客货车的购置价格、车型及年份作为科学测算补贴金额的基础;以驾驶员运营生产工具替换成本可接受程度为重要参考,结合实地调研市场的实际价格,借鉴淘汰营运黄标车的成功经验;参考北京、上海、天津等城市的补贴标准,采用目前市场上通用的年份求和法对补贴标准进行测算,并引入社会责任系数对计算结果进行修正和完善。
据了解,截至2018年5月,全市共有老旧营运类客货车45760辆。按照测算,年底前,深圳将提前淘汰2.6万余辆营运类老旧车,其中客车0.1万辆、货车2.5万辆,总数占全市营运类货车的13.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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