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权铸造NFT艺术品?
(原标题:谁有权铸造NFT艺术品?)
一、NFT艺术品及其铸造
NFT数字艺术有两类创作方式。一种是由创作者直接利用计算机等数字终端进行数字创作,随后对作品再进行NFT加密,操作相对简便易行;另外一种方式就是将线下艺术品通过数码拍照、视频动图、3D视频等方式转换为数字形式,随后再进行NFT加密,这种方式相对复杂一些。
不管是由创作者直接创作的数字作品,还是将传统线下实物艺术品铸造成NFT产品,如果铸造者就是创作者本人,那么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铸造者不是创作者本人,则需要创作者或有关权利人的授权。对传统实物艺术品数字化以后进行NFT加密,因其涉及的场景和环节比较复杂,可能会涉及更多的法律问题。
二、NFT铸造者与NFT的关系
将数字作品铸造成NFT产品,或将传统实物艺术品铸造NFT,其行为法律性质是什么呢?铸造者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我们不妨再回顾一下铸造NFT的过程。NFT作为数字世界的原生性元素,本质上是一种不同质的Token,由于这个Token的元数据与特定物品相联系,该不同质Token与元数据结合形成了NFT产品,而该NFT产品可以理解为具有特定使用价值、能够与程序相结合的,具有使用价值的数字产品。因此,铸造NFT产品的过程,是一种将特定产品信息数据进行数字化并与特定TokenID锚定的过程。
因此可以说,将特定数据信息以数字化呈现,是NFT产品铸造的本质。那么将特定数据信息数字化,是一种什么行为?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在很多情况下,数字化的行为是一种复制权。我国《著作权法》就提到数字化方式制作一份或多份属于复制。该法第十条第(五)项规定,著作财产权中的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数字化过程中并非只有复制,可能会有对数据的加工甚至再创作。尤其是因为NFT产品与程序的结合,在不同的应用场景中,通常都需要不同程度的加工和再创作。因此可能还包括一些其他性质的行为,其中可能包括:
展览权。假如该作品本身就应该是数字作品,当将其铸造成NFT产品时,如果是直接将TokenID锚定该数字作品,本身并没有复制行为,可以认为铸造者行使了作品的展览权。
摄制权。假如作品本身是静止的,但铸造NFT时对其进行了全方位的摄制,可能还加进行了些其他创作性要素,那么就行使了摄制权。
改编权。假如作品是线下实物,那么NFT产品铸造过程中比如将其改编为小视频,那么行使了改编权。
翻译权。比如对于中国风元素作品,那么在铸造NFT时,可能还会将其翻译成外文,因此也可能包括翻译权。
汇编权。如果将多个数字作品统一铸造成NFT产品,那么可能包括了汇编权。
网络传播权。几乎所有的NFT产品铸造行为,都要行使网络传播权。因为铸造以后,凭NFT都可以看到,这就进行了网络传播。
数据权益。其中除数据权益之外的其他权利,都是属于著作财产权,需要著作权人许可才能行使。而数据权益,即对作品相关数据进行收集、使用的权利,根据我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数据安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任何组织、个人收集数据,应当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数据。”在铸造NFT产品时,如果收集、使用、加工了其他用户的数据,则需要相关用户的授权。
数字技术在不断发展中,未来NFT铸造中的数字化操作可能越来越丰富多样,其中可能涉及更多的著作权、数据权益甚至其他权利的行使,授权的形式可能也越来越多样,这种动态发展正体现了数字技术迅猛发展的现实。
三、谁有权铸造NFT
NFT数字艺术品相比实物艺术品有许多优势。一是容易确权,实物艺术品上任何作者的签名容易被模仿,而经NFT加密的艺术品是独特的;二是容易保存,实物艺术品可能使用了一些原料载体等,会随着时间变旧或磨损、变质,但NFT作品不会;三是交易公开透明,基于区块链技术能够确保NFT作品的所有交易价格和过程都公开透明;四是交易成本低,相比实物作品,NFT数字艺术品的推广、交易和付款交割都更加便捷。
正是由于NFT艺术品具有这些优势,所以将艺术品进行NFT铸造越来越成为共识,甚至出现了很多未经授权的NFT铸造行为,一些人未经授权就将一些很有价值的艺术品铸造成为NFT作品,甚至有人将其视为区块链所带来的公平、公正,这是对区块链精神和法律基本原则的严重误读。正如上文我们所分析的,铸造NFT产品,根据在铸造过程中不同情况,所涉及对作品的不同数字化操作,不同程度行使了原作品的著作权中的若干财产性权利,甚至还涉及一些相关数据权益。如果未经授权就对他人作品铸造成为NFT作品,必定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张 烽 发表,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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