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院发布典型案例 “坑老保健品”上诉?
日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江苏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发布七起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涉虚假宣传保健品行政处罚案,引起笔者关注。
据悉,某科技公司在其经营场所内以健康讲座的名义,对老年人为主的消费群体宣传该公司代理销售的某品牌胶囊的性能、功能等。事实上,该胶囊主要原料为紫苏籽油、蜂胶粉、维生素E,属于保健品,不能代替药物,上述宣传均为虚假宣传,过度夸大产品效果。某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举报后,经调查认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罚款25万元。该公司不服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该处罚决定。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一审认为,某科技公司违法事实清楚。法院综合考虑该公司欺骗的对象主要为老年人群体,从国家打击老年人保健食品市场乱象的角度,判决驳回该公司要求撤销案涉处罚决定的诉讼请求。连云港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笔者了解,为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2022年4月,由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牵头,中央政法委等十二个部门参与,曾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行动中,全国共立案侦办养老诈骗刑事案件4.1万起、破案3.9万起,打掉犯罪团伙473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6.6万余人,追回赃款308.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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