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起将实施这些新规定
新修订的特医食品注册管理办法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主要内容包括:明确7种不予注册产品的情形;细化现场核查要求,必要时对原料开展延伸核查;在注册证书中增加“产品其他技术要求”项目,进一步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设立优先审评审批程序,对罕见病类别、临床急需且尚未批准新类别等产品实施优先审评,审评时限由最多的90个工作日缩减至30个工作日。强调特医食品标签应当真实、准确、清楚、明显,符合法规标准要求;明确产品标签不得对产品中的营养素及其他成分进行功能声称,防止误导消费者。优化注册现场核查流程,给予企业30个工作日反馈是否接受现场核查,并明确具体核查时间,兼顾核查准备和工作时效;将临床试验现场核查时限压缩10个工作日,提高产品注册效率;明确电子证书的法律效力,服务企业便利化。
2024年1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2024年将调整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2024年1月1日起,我国对1010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根据公告,为了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降低氯化锂、低砷萤石、燃料电池用气体扩散层等国内短缺的资源、关键设备和零部件的进口关税。为了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对部分抗癌药、罕见病药的药品和原料等实施零关税,降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进口关税。降低甜玉米、芫荽、牛蒡种子的进口关税。降低关税有助于保障我国种业供给,促进我国农业健康稳定发展。此外,2024年,我国还将对部分商品实施协定税率。
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决定》主要从以下方面对专利法实施细则作了修改。一是完善专利申请制度,方便申请人取得专利。明确电子形式视为书面形式。明确在一定期限内请求恢复优先权。明确对局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要求。二是完善专利审查制度,提高专利审查质量。调整保密审查期限。增加延迟审查制度。三是加强专利保护,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新增专利权期限补偿专门章节,明确提出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的条件和时间要求、补偿期限计算方式以及补偿范围等。四是加强专利服务,促进专利创造和转化运用。五是新增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特别规定。
系列税费优惠政策2024年继续实施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
·对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继续支持国家商品储备,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为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优化市场环境,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执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自2024年1月起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了《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和亮点包括:一是调整企业标准管理模式。二是构建企业标准政策体系。首次明确企业标准公开的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项目少于或者低于推荐性标准的,应当在自我声明公开时进行明示,进一步加强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信息披露,提升市场透明度。三是完善产品包装标准的明示要求。首次明确要求公开限制过度包装商品的包装标准,明确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其产品包装物所采用的包装标准。四是强化企业标准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的企业标准监管制度,有针对性地明确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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