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电,中纪委罕见表态,发改委出台六条措施
当下社会各界对“限电”都很关注,发声表态的也越来越多。而这其中中纪委也罕见做出了表态。
中纪委对限电发声
9月29日,中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众号刊登了一篇题为《拉闸限电凸显了什么问题?》的文章。
文章指出,我国标煤价格从1200元/吨跃升到目前的2000元/吨,导致担当电力生产主力军的大型燃煤发电厂亏损严重,面对高企的煤价,大型燃煤发电企业自然就失去了“求煤保电”的积极性。水电、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虽然发展迅速,但暂时还难担重任。
部分地区盲目上马“两高”项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电力供应,推动了当前拉闸限电情况的出现,但这并不是拉闸限电的主要原因,因为一些未运行的高耗能项目尚未在能耗方面发挥影响。
此外,“挖矿”项目的巨大能耗加剧了地方的缺电程度,扩大了限电的范围,与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和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背道而驰,应当引起重视。
各级政府不应简单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当成任务和压力,层层传导给企业,应帮助大家理解新发展理念带来的好处和机遇,引导大家自觉践行。
个别地方对于企业在这一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或错漏,研判预警不够、引导容忍不够,运动式推动、运动式执法和运动式关停现象时有发生,结果适得其反,应引以为戒。
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决不是简单的排污指标、控碳指标和能耗标准,而是需要企业理解、公众支持,需要循序渐进、技术支撑。
各级政府应按照中央“放管服”的要求,以“店小二”式的服务意识,做好新发展理念的传播者、服务者和践行者,而不是旁观者。
发改委出台六条措施
与此同时,9月29日,发改委表示,将依法依规释放煤炭先进产能,有序增加煤炭进口,尽力增加国内天然气产量,保持中亚管道气进口稳定,压实责任保障煤电气电机组应发尽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始终把采暖季煤炭保供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千方百计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确保煤炭安全稳定供应:
一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增产增供。指导煤炭主产区和重点企业,科学制定生产计划,安全有效释放先进产能。
二是进一步核增和投产优质产能。支持具备条件的优质产能煤矿释放先进产能。
三是适度增加煤炭进口。支持企业用好国际资源,保持适度进口规模,有效补充国内供应。
四是着力提升存煤水平。支持地方和企业加强煤炭储备能力建设,准备一定规模应急储备资源,着力增加电厂存煤。
五是重点保障发电供热用煤需要。发挥煤炭中长期合同“压舱石”作用,在年度中长期合同的基础上,组织产运需企业补签合同,推进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同时加强履约监管,保障发电供热等民生用煤稳定供应和价格平稳。
六是规范市场运行秩序,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哄抬价格等违规行为,稳定社会预期。
山西也有消息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据新华社报道,9月29日山西省保供十四省区市四季度煤炭中长期合同对接签订会在山西太原举行。
按照相关要求,中央驻晋煤炭企业将保供天津、福建、河北、广东、辽宁等5个省市,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接广西、江苏、吉林、安徽、上海、浙江等6个省区市,山西焦煤集团承担河南省保供任务,华阳新材料集团承担海南省保供任务,潞安化工集团承担山东省保供任务,其余保供任务由山西省各市煤炭企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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